
圖、文/CTWANT
不少山豬獵人祭出《野保法》廿一條,為自己使用山豬吊找「合法化」的理由,其實,單單《動保法》第14條第七項,就已經明白宣示,市面上流行的都是不合法的,因此農業部推廣「改良式獵具」。某研究員指出,改良式獵具不是無效,但獵人就是不習慣!他強調,山豬破壞農作物問題很嚴重,要禁絕山豬吊,不是凱道抗議,政府修法就可以解決。
《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一條規定:「野生動物有下列情形之一,得予以獵捕或宰殺…但保育類野生動物除情況緊急外,應先報請主管機關處理…」其中一項就是「危害農林作物、家禽、家畜或水產養殖者」;該法似乎給了山豬獵人「免死金牌」,也真的有使用山豬吊的獵人因此而豁免罰款,但那是地方政府互踢皮球的結果。

農業部某研究所C姓研究員指出,《動物保護法》第十四條之一第一項規定,捕捉動物不得使用「爆裂物、毒物…」等七項,其中第七項為:「非經主管機關許可,禁止使用含金屬材質之套索陷阱」。然而,而這主管機關許可的「例外」,也已經立法刪除,也就是說,使用山豬吊,不管再有正當性,都是違法。
C姓研究員指出,唯一合法使用山豬吊,就是採用農業部推廣的「改良式獵具」(或稱精準式獵具),其構造也跟一般的山豬吊差不多,有套鎖、踏板、彈簧,安置陷阱獵捕山豬,可是合法獵具的踏板僅有一般市面上的一半,農業部研究單位實驗過,黑熊、石虎不會誤踏,不會濫殺無辜。

但動保團體對「改良式獵具」並不買單,他們在臉書宣稱,農業部宣稱比「山豬吊」更安全、更人道的套索陷阱,經其實際模擬測試,發現實質並沒「改良」作用,仍可能對石虎、台灣黑熊等非目標動物,造成傷害甚至致死。
針對動保團體27日上凱道,要求政府全面禁止山豬吊,C姓研究員表示:「不切實際」!因為農民確實有獵捕山豬的需求。C表示,他們推廣「石虎友善」農作物過程,曾遇過農民柑橘園遭到山豬侵入破壞,一整年收入都沒了,於是該果園主人轉頭尋求非法獵人的協助。
C姓研究員無奈的說:「看到這家人果園一夜報銷,我什麼大道理都說不出來」,後來,C勸果園主人,如果非得設山豬吊陷阱,至少每天巡察,若有不在狩獵目標範圍內的無辜動物掉落陷阱,趕緊解開,放其生路。
如果農業部是對的!是否廣發「精準式獵具」就可以解決誤殺野生動物、流動貓狗?C姓研究員搖著頭說:「很難!這是習慣問題,很多獵人見到改良式獵具踏板這麼小,就覺得這玩意兒沒啥用,他們就是不願意採用。」
事實上,農業部推廣「改良式獵具」已經好幾年了,但成效一直不彰,只有部份原住民願意配合,多數山豬獵人還是不願意使用。對此,C表示,山豬獵人除了幫農民除「豬害」,本身對狩獵就充滿興趣,捕捉越大型的山豬,他覺得自己戰績越輝煌,在這種心態下,要他使用踏板只有巴掌大的改良式獵具,他會覺得「沒勁」,或擔心抓不到大型山豬,在追求戰績的心態下,改良式獵具的推廣困難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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