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綜合報導
經常上節目的網紅律師簡大為,經營社群「律師能不能算便宜一點」頗具知名度,卻遭揭發在承辦案件期間,疑似與證人透過電話及通訊軟體「套招」、「演練說詞」,協助對方作出不實證述。新北地院審理後依幫助偽證罪判處3月徒刑、緩刑2年,並命其支付公庫6萬元, 案經二審後定讞;律師懲戒委員會另決議停止其執行律師職務5月,並須於決議確定後1年內自費完成8小時律師倫理規範研習。
簡大為插話導向被陷害 檢察官當庭看穿勘驗手機
根據《太報》報導,判決指出,新北地檢署於2024年間偵辦周姓女子涉嫌妨害自由案件,周女委任簡大為擔任辯護律師,案件審理期間檢方將傳喚林姓證人出庭作證。林女事前向周女透露將收到傳票,雙方隨後多次聯繫,討論出庭說詞。
調查顯示,周女為規避不利證詞,透過訊息指示林女「套一下怎麼說比較好」,並提及已與律師討論「電話演練」,甚至表示若情況不利,律師將協助「把風向帶回來」。同時,簡大為亦涉入其中,與周女及林女聯繫時提及「幫她演練一下」、「把說法圓一下」等語,並安排與證人提前通話。
同年7月8日,簡大為與林女通話約55分鐘,過程中以律師身分協助其排練證詞,並建議採取「否認認識周女」、「匯款係遭詐騙」等說法。事後林女於偵查庭作證時,確實依上述內容證稱不認識周女,並否認相關關聯。
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庭審期間,簡大為也在偵查庭中插話,「有沒有一個可能,有人要陷害他」、「如果有人跟告訴人有糾紛,那個人把帳號洩漏出去」、「現在很常見,我們事務所也被這樣搞過」,企圖穩定林女證詞。檢察官當庭察覺有異,經林女同意勘驗手機後,發現其與簡大為、周女之間存在通訊紀錄及群組對話,內容涉及事前討論證詞,認定有串供情形。
新北地院判簡大為3月徒刑 二審認罪改判緩刑2年
新北地方法院一審依幫助偽證罪判處簡大為3月徒刑、周女教唆偽證罪5月徒刑、林女偽證罪3月徒刑,均不得易科罰金。二審雖駁回上訴維持刑度,但考量三人已認罪、無前科,且非重大犯罪脫免情節,改判簡大為緩刑2年,並須支付公庫6萬元,全案定讞。
另律師懲戒委員會認定,簡大為身為律師卻指導證人作偽證,違反律師倫理規範,情節重大,決議予以停止執行律師職務5月,並須於決議確定後1年內自費接受8小時律師倫理規範研習,本案仍可覆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