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潘柏廷報導
國民黨宜蘭縣員山鄉長張宜樺,因涉嫌侵占代理村長期間每月可領取的事務補助費,昨(12)日遭檢方搜索,並經訊問後,認定對方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中「侵占公有財物罪」且,因此今(13)日凌晨向宜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而湖北村長李永和亦也遭聲押。經羈押庭召開後,稍早獲得最新消息,法院裁定張宜樺、李永和准押禁見。
原先張宜樺擔任2屆員山鄉長即將屆滿,準備挑戰參選縣議員,但現在因涉嫌侵占代理村長期間每月可領取的事務補助費,檢方昨日前往搜索,並將他、鄉公所財政課長程文彬、工友郭雪玲、前湖北村長李永和,前機要專員黃清堯、財政課長程文彬帶回地檢署偵辦;經訊問後,郭雪玲、黃清堯分別以10萬元、20萬元交保,而程文彬則諭知請回。
不過,張宜樺和李永和則被檢方認定,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中的「侵占公有財物罪」,且涉嫌重大,於是今日凌晨聲請羈押;下午召開羈押庭的結果,確定兩人雙雙被羈押禁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