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連國程報導
國民黨立委顏寬恒因沙鹿莊園豪宅捲入竊佔國有地、假買賣及詐領助理費案,一、二審均被依貪污、偽造文書,各判7年10月與6月徒刑。2025年二審宣判後,台中高分院裁定顏寬恆限制出境、限制出海8個月,近日期滿。台中高分院5月5日訊問檢辯,檢察官認為顏寬恒遭判重刑,有逃亡之虞,有延長限制出境、出海必要,台中高分院考量,顏寬恒遭到重刑,仍有逃亡可能,今(9)日裁定自5月11日開始,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律師稱「顏寬恒是立委不可能逃」遭法院打臉
台中高分院本月5日開庭,檢方認為顏寬恒有逃亡之虞,然而他的辯護律師則反駁,顏寬恒身為立委,親友也在國內,沒有滯留海外的動機,批評僅憑推論就臆測顏寬恒有可能逃亡,顏寬恒辯護律師的說法並未被台中高分院並未採納,法院裁定5月11號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顏寬恒涉詐助理費得手108萬 一、二審皆遭判有罪
回顧顏寬恒涉貪案,他在2021年選舉期間,遭告發竊佔國有地,接著還爆出假買賣土地給一名張姓男子,並詐領助理費。檢方偵查後,指控顏寬恒利用親信林進福擔任人頭助理,詐領每個月4萬元的助理費,不法所得總計108萬元,此外,顏寬恒將不法獲得之助理費拿來買車及支付住宅相關費用,依照貪污等罪嫌,對顏寬恒提起公訴。
顏寬恒涉貪案一審及二審均遭判有罪,其中貪污罪部分判刑7年10月、褫奪公權3年;假買賣部分涉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遭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顏寬恒遭判貪污罪,目前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