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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北檢出擊!沈慶京涉京華城案再被起訴「3罪求刑12年、5年、9年」

發布時間:2026/05/08 09:31:55
更新時間:2026/05/08 09:5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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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北檢出擊!沈慶京涉京華城案再被起訴「3罪求刑12年、5年、9年」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林韋慈報導

台北地檢署今(8)日宣布偵辦京華城土地非常規交易案偵查終結,認定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為整起案件主導者,依違反證券交易法非常規交易罪、特別背信罪、洗錢防制法等罪嫌,起訴沈慶京等13人,並具體求處重刑,同時聲請法院沒收犯罪所得新臺幣31億9,161萬9,248元。

檢方今日提起公訴 指沈慶京為籌措資金損害中石化公司利益

本案由北檢檢察官姜長志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共同偵辦,歷經長期調查後,今天正式偵查終結並提起公訴。檢方指出,沈慶京因長期積欠海外巨額賭債,加上威京集團整體債務沉重,為籌措資金,涉嫌利用自己實質掌控的中石化、鼎越及京華城等公司,以明顯高於市場行情約72億元的價格,由中石化子公司鼎越公司標下京華城土地。

檢方認定,沈慶京明知土地合理行情約300億元,卻獨斷決定以372億1萬元高價投標,並透過估價師與公司高層「作價」拉抬估值,嚴重損害中石化公司利益。本案土地曾三次公開招標均流標,第4次招標時,沈慶京主導中石化倉促參標。出賣方估價約276億至285億元,最終鼎越公司以372億1萬元得標,溢價72億元,造成中石化至少75億餘元損害。

損害超過5.43億 部分資金還流入沈慶京個人掌控的帳戶

得標後,沈慶京等人涉嫌利用英屬維京群島空殼公司「銳亮環球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作為洗錢通道,將29億4,161萬9,248元犯罪所得,透過威京集團旗下39家關聯公司多次轉帳,最終存入空殼公司帳戶,用以償還海外賭債與個人海外置產。

沈慶京不顧公司財務主管強烈反對及帳上無現金的事實,堅持提前支付5億元分潤款給京華城公司,導致鼎越公司額外負擔利息損失,合計損害超過5.43億元,其中部分資金還流入沈慶京個人掌控的帳戶。

此外,還有澳門居民朱○芬、鄭李○微等2人則因在逃或逃亡境外,已發布通緝。檢方強調,本案涉及京華城土地交易中嚴重的非常規交易與背信行為,嚴重損害公司及股東權益,將持續追查到底,徹底追繳不法所得。

檢方對主嫌沈慶京求處有期徒刑12年、5年、9年,併科高額罰金。陳瑞隆等人則依涉案程度,分別求處5至7年不等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