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一名老翁與妻子結婚超過40年,沒想到卻在一場獅子會聚餐後,逐漸爆發婚外情,對象竟還是1名女記者!兩人不僅同居、共用賓士車,老翁甚至豪砸重金供養,沒想到在這場甜蜜的地下情後,最終竟因金錢糾紛演變成法律攻防,老翁直接在法庭上交出記錄兩人的「性愛清單」,一共「激戰48次」,男方甚至連女方是否有高潮都一一記下,正宮得知後當場崩潰,向這位女記者求償百萬元,最終下場曝光。

判決書指出,老翁在2023年獅子會聚餐結識女記者後,大搞婚外情,2人不僅多次發生親密關係,透過通訊軟體示愛,老翁更是大手筆送衣物、化妝品,甚至還買下一台賓士車給女方,女方甚至在同年年底入住老翁的新莊豪宅同居4個月。

種種行徑讓正宮相當崩潰,並提出多張照片、對話證明2人關係,面對指控,該名女記者辯稱一直認為張男是單身,強調獅子會友人都熱心幫他介紹女友,但法官調閱兩人對話發現,張男曾傳送正宮穿著紫色禮服出席活動的照片以及兒女照片提醒女記者,下樓到地下室倒垃圾要小心,深怕會撞見正宮,因此法官認定,既然連倒垃圾都要躲正宮,女記者自稱不知對方已婚的說法,顯然是謊言。

這段地下戀情,最終因借款糾紛,導致雙方反目成仇,老翁為了證明關係親密,主動交出記錄兩人的「性愛清單」,他在手機備忘錄記下2人發生關係的時間、次數,甚至連女方是否有高潮都一一記下,並稱2人一共發生關係約48次。

雖然老翁交出了自製的「性愛清單」,但法官審理認為,兩人當時正處於另一場債務訴訟,加上備忘錄無法證明是「按日逐筆記載」,且LINE訊息中並無露骨討論,因此並未完全採信48次的說法。儘管如此,法官仍認定女記者與人夫同居、獲贈賓士車、接受名牌供養等行為,已嚴重踐踏正宮配偶權。審酌女記者為媒體從業人員,月薪約5萬,最終判賠20萬元慰撫金,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