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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新竹社工驚爆性侵未成年少女!竟染指輔導個案「還開縣府公務車」

發布時間:2026/05/01 09:57:09
更新時間:2026/05/01 10: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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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新竹社工驚爆性侵未成年少女!竟染指輔導個案「還開縣府公務車」
新竹地方法院。(圖/翻攝自Google Maps)

即時中心/高睿鴻報導

太誇張!新竹縣府近日驚傳,竟有一名陳姓社工,假借職務之機會染指接受輔導的未成年少女;根據地院最近釋出的判決書,這名社工不僅和年紀未滿16歲的被害人發展不倫戀,竟還多次性侵、猥褻得逞。更扯的是,期間還引誘少女拍攝性影像,要求對方裸露身體、私密處等自拍照;而自己則傳送洗澡、猥褻生殖器等噁心錄像。案件東窗事發後,檢方立刻以多項罪名起訴,最終此名陳姓社工遭判4年2月有期徒刑。

社工竟與輔導個案發生性關係 被害人年僅14歲

據悉,陳男自2022年起擔任竹縣府兒童保護之社工,具備公務員身分,負責安置少年之生活照顧、心理輔導等。而他在2024年8月起至9月間,擔任被害少女的主責社工,隨後兩人竟發展為男女朋友關係;陳男明知被害人才剛滿14歲,竟仍多次染指對方,醜事全被判決書曝光。

法院指出,陳男先是在2024年8月13日12點,駕駛新竹縣府的公務車搭載少女,在桃園龍潭停車後,竟伸出鹹豬手摸被害人臀部,以此施行猥褻行為。接著,8月19日下午,陳男再次開縣府公務車,載被害人到竹市某停車場,又伸手撫摸對方胸部、並出嘴親吻少女的私密處,再次猥褻得逞。兩次犯行均得逞後,陳男變得更加大膽,竟由於9月4日、9日,兩度將少女載到旅館,並且與其發生性關係。

更誇張的是,9月20日下午,陳男竟又開車載被害人,到竹縣某長青推展協會,並在該處公共廁所內,與其發生性行為,犯行再次得逞。此外,判決書還提到,9月至10月期間,陳男不僅拍攝自己洗澡及猥褻生殖器之性影像,傳送給被害人觀看;更要求對方自拍裸露、私密處等照,並傳給自己觀看。

判決書也提到,查被告手機內之數位照片,確實有少女裸露胸部、生殖器之畫面。參酌目前一般社會觀念,應認客觀上已達足刺激、滿足人性慾,並令普通一般人感覺不堪及不能忍受;足引起羞恥、厭惡感而侵害性的道德感情,並侵害被害人之性隱私。

陳姓社工背景全被挖!有家庭還犯案 下場慘了

此外,從法庭判決中亦可瞥見,陳男不僅是公務員及社工身分,本應遵法守法、保護少年身心健全、淨化社會治安,結果竟背道而馳,為滿足自身性慾而染指接受輔導的少女;不僅如此,他竟還是念過研究所的學歷、並且本來擁有家庭(已因本案離婚)、甚至有未成年子女須扶養。法院批評,陳男使身心處於發育階段的被害人,在性意識方面受到不當對待,所為實有不該、且嚴重破壞社工人員之形象;但念及犯罪後坦認全部犯行,態度尚屬良好,且無前科,最終皆納入量刑依據。

綜上所述,新竹地院判定,陳男涉犯3次「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故意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2次「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故意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猥褻罪」、1次「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故意引誘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罪」,總計判刑4年2月,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