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林韋慈、魏熙芸報導
1名50歲的中國籍劉姓男子依法來台依親,昨(26)日下午在小琉球花瓶岩遊玩時,徒手抓住海龜軀幹兩側,並將海龜略為抬離水面,遭民眾目擊並錄影檢舉。海巡人員循線追查,迅速將劉男逮捕,全案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函送屏東地檢署偵辦。
海巡署:外籍人士也照罰
海巡署南部分署第五岸巡隊小琉球安檢所長張龍全表示,26日下午4時21分接獲民眾報案,指花瓶岩岸際有遊客觸摸海龜,並提供影像畫面。海巡人員比對影像後,立即前往現場,在花瓶岩附近尋獲衣著特徵相符的劉姓男子,帶回安檢所製作筆錄。
劉男到案後辯稱,自己當時正在欣賞海景,海龜被浪打到身旁才伸手移開。但海巡人員指出,從民眾提供的影片可清楚看到,劉男主動徒手抓住海龜兩側並抬離水面,違法事實明確。依《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騷擾、觸摸或干擾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者,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最高30萬元罰鍰,外籍人士觸法同樣依法嚴辦。
第五岸巡隊呼籲,小琉球是重要海龜保育棲地,島上已多處設置宣導標誌及播放宣導影片,盼民眾遵守「不接觸、不干擾、不餵食」三不原則。如發現有人非法騷擾海洋野生動物,可撥打海巡署118專線檢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