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中心/徐詩詠報導
今年1月一名杜姓男子在參加公司尾牙聚會後,騎車返家過程中,因身體不適當場在路邊嘔吐,警方獲報後與救護人員同步抵達現場,認為該男疑似有酒駕情況,初步酒測值為0,但警方認為數值失準要求重測,此時杜男無法清楚表達意願;即將臨盆的杜妻,抵達現場後發現先生狀況有異,希望能先協助就醫,在經過4小時後,杜男就醫被診斷出是中風腦出血,緊急手術後才保命。其妻也控訴警方延誤送醫。對此萬華分局也正式回應此事。
根據《鏡週刊》報導,杜男妻子公開控訴,先生當天因為公司尾牙提早下班,和她說好用完午餐後返家,卻不見人影,她擔心出事打電話給丈夫,才從救護人員口中得知他涉嫌酒駕、倒臥路邊。杜妻抵達現場後,直指員警告訴她杜男先前拒絕送醫,也承認有喝酒,因不配合酒測,所以要帶回派出所做筆錄,並催促她代簽「拒絕送醫單」,讓救護人員先離開,杜妻信以為真簽名,事後才發現並非如此。杜妻指出,後續她發現丈夫並無酒味,要求送醫檢查,但警方不理會,杜妻打電話請杜的主管作證,警方並未採信,並將責任推給救護人員,強調是救護人員認為杜喝酒,才會研判他酒駕。杜妻指出先生主管曾在對話中提醒,指出自身親友曾中風,和杜男情況相當類似,杜妻告知警方後,警方才同意若杜男點頭才讓他就醫。

她進一步控訴,警方認為丈夫可能趁隙逃跑,所以替他戴上腳鐐後,才讓救護人員將他推上救護車,上車還銬手銬。經檢查,杜男血液無酒精反應,院方診斷認定是腦出血併發腦水腫,才會出現嘔吐、無法說話的症狀,到院時中度腦出血、腦部受損,須立即進行開顱手術,員警這才解開手銬、腳鐐,讓他轉院動手術。對於民眾控訴警方誤判杜男情況,導致延誤就醫的情形,萬華分局指出,西門町派出所員警於1月15日13時9分許,接獲110通報本轄西寧南路一帶前疑有民眾路倒,經該所員警及消防隊救護人員迅速抵達現場,發現一男子坐於路旁且有嘔吐及疑似酒後駕車情事,救護人員檢測評估該民非危急個案、身上疑似有酒味後,經在場家屬同意不予送醫。

警方指出,因員警現場實施酒測均無法完成,即依「取締酒駕拒測處理作業程序」查處並帶返派出所,員警於派出所內曾多次詢問當事人及家屬是否有送醫診治需求,惟均未獲明確回應,至當(15)日16時7分許員警即主動致電119協助送醫,經醫院診斷為「自發性腦出血」。本案家屬表示現場處理員警及救護人員涉有過失傷害情事並提出告訴,調查期間雖當事人表示不願提告,惟本分局為求公允,業於本年2月3日報請台北地檢署偵辦,並視偵審結果追究相關人員責任。萬華分局業提案例教育並加強教育訓練,強化員警執勤觀念,並注意執勤技巧與服務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