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林韋慈報導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於本月26日一審被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判處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台北地方法院今(31)日將柯文哲涉京華城案的言詞辯論及裁判宣示錄音、錄影上傳至「法庭公播」專區,總計16個影像全部公開,一度造成北院網站流量暴增而出現癱瘓現象。這也是《法院組織法》修法後,台灣首例法庭宣判後公開播送的案件。
15+1影像大公開 柯文哲法庭上喊國家機器迫害
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率圖利、收賄等案,以及相關政治獻金案等,共4罪經台北地院於3月26日一審宣判,合併判處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柯文哲在審理期間曾聲請法庭公開播送言詞辯論及宣判過程,合議庭考量本案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且為社會高度矚目案件,裁定准許公開播送,但不採即時直播方式,而是於宣判後5日內上傳完整錄音、錄影檔案。
今日上午10時,台北地院準時將相關影音上架,包括2025年12月15日至24日期間的15段言詞辯論影片,每段約2至3小時,以及3月26日宣判當天約2分51秒的短片。由於民眾湧入觀看人數眾多,法院網站一度出現流量壅塞、轉圈載入的情況。其中,宣判瞬間柯文哲的表情變化,更成為熱議焦點。
在「113年度金訴字第51號言詞辯論(114年12月23日下午法庭錄影)」影片中,柯文哲延續過去論調,表示老百姓正面臨國家機器的迫害,並強調周遭人士因本案遭受冤獄,檢察官則對其進行迫害。而庭內現場氛圍、律師辯論、檢察官詰問都全曝光。全部影像將會持續放在北院刑事科的Youtube頻道,供眾人觀賞。
律師看法:期待獨立審判司法 能在透明且公眾檢視下運作
律師黃怡婷表示,柯文哲案為社會高度矚目案件,當事人又屬公眾人物,其隱私保護範圍本就較一般民眾限縮。透過此次法庭錄音、錄影公開播送,有助於民眾更深入了解司法運作過程。法界普遍期待獨立審判的司法,能在透明且受公眾檢視的環境下運作,讓人民得以透過司法獲得公平救濟。
她續指,推動「法庭直播」,正是落實憲法所保障之公開審理原則的重要一步。然而,法庭直播應建立在妥善保護當事人隱私權,以及民眾能理性看待法律議題的前提之上。畢竟,直播畫面可輕易截取、流傳,這與民眾親自到法院旁聽時不得錄音、錄影的規範相比,對隱私權的潛在侵害程度仍有差異。
她強調,在適度保障當事人隱私的前提下,讓司法保持獨立與公正,並提升人民對司法的信賴,這才是推動法庭公開播送制度所期待達成的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