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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宣判/跟阿北兩樣情!世紀宣判「這2人」無罪 他曾反咬北市府官員

發布時間:2026/03/26 15:32:44
更新時間:2026/03/26 16: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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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宣判/跟阿北兩樣情!世紀宣判「這2人」無罪 他曾反咬北市府官員
國民黨北市議員應曉薇助理吳順民。(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黃于庭報導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京華城、政治獻金案纏身,歷經檢辯雙方數度攻防,檢方認其犯後態度不佳,具體求刑28年6月,這場世紀宣判受到國人高度關注。北院今(26)日下午宣判,柯文哲涉犯收賄、圖利、公益侵占、背信等罪嫌,合併刑期17年、褫奪公權6年。值得注意的是,威京集團財務經理張志澄、國民黨北市議員應曉薇顧問吳順民,為本案唯二獲判無罪的人。

檢方指出,柯文哲當初以市長權力護航京華城,為其取得百億元不法容積,藉此獲威京集團及主席沈慶京支持,更涉嫌收受賄款;再者,柯明知政治獻金公益性,卻仍侵占他人捐款,試圖以「商業交易」包裝掏空政治獻金,其無視法治可見一斑。

至於柯文哲犯後態度,檢方痛斥,他於偵審程序期間一再稱「政治迫害」、「政治偵防」等語,多次當庭以不當言語辱罵檢察官、丟擲物品;不僅如此,還以自身名義在社群平台張貼文章及圖卡,試圖扭曲審判過程、證人證詞,或是攻擊檢察官、法官及對自己不利的證人,更縱容支持者包圍地檢署、網路發文恐嚇等。

檢方認為,柯文哲這種不尊重司法的做法,包括檢察官在內,地院、高院法官也都受到高度壓迫。綜上所述,建請法院審酌其犯後態度,判處起訴書當所載28年6月之刑度。

另吳順民被控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賄賂,雖他出庭時曾否認犯罪,強調未參與京華城案,不過北檢仍以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起訴,求處適當量刑;張志澄則為京華城監察人,檢方同樣依違背職務行賄罪,求處適當量刑。

事實上,吳順民出庭多次喊冤,稱自己並非應曉薇白手套,更列出「6大理由」主張無罪,表示自己奉公守法,甚至反咬時任北市府都發局總工程司邵琇珮,自己看到起訴書才知道,邵琇珮改口「悖法行政」,令他相當傻眼。北院稍早判決出爐,柯文哲合併執行17年、褫奪公權6年,吳順民與張志澄獲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