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高睿鴻報導
眾所矚目的「京華城案」,今(26)天下午終於迎來一審判決結果。被起訴的11人,刑期分別如下:民眾黨前主席(時任台北市長)判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國民黨北市議員應曉薇判刑15年6月,褫奪公權6年;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判10年;北市府前市長室主任李文宗4年6月、木可公關公司負責人李文娟2年4月、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判刑2年,緩刑3年、前都發局長黃景茂6年6月、前北市都委會執祕邵琇珮1年3月,緩刑3年、會計師端木正1年。
另,前北市都發局副總工程司吳順民、威京集團財務經理張志澄均為無罪。
| 涉案人 | 被起訴罪名 | 刑期 | 涉案人 | 被起訴罪名 | 刑期 |
|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 | 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刑法公益侵占罪、背信罪 | 判刑17年,褫奪公權6年 | 前北市都發局副總工程司吳順民 | 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 | 無罪 |
| 國民黨北市議員應曉薇 | 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洗錢防制法洗錢罪 | 判刑15年6月,褫奪公權6年 | 威京集團財務經理張志澄 | 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賄罪 | 無罪 |
|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 | 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賄罪、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 | 判刑10年 | |||
| 北市府前市長室主任李文宗 | 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刑法公益侵占罪、背信罪 | 判刑4年6月 | |||
| 木可公關公司負責人李文娟 | 刑法公益侵占罪、商業會計法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 | 判刑2年4月 | |||
| 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 | 貪污治罪條例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 | 判刑2年,緩刑3年 | |||
| 前都發局長黃景茂 | 貪污治罪條例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 | 判刑6年6月 | |||
| 前北市都委會執祕邵琇珮 | 貪污治罪條例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 | 判刑1年3月,緩刑3年 | |||
| 會計師端木正 | 刑法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準文書罪 | 判刑1年 |
值得一提的是,之前一路追蹤、報導本案的週刊資深司法記者劉志原,近日接受專訪時推估,柯文哲的「最低刑度」應是15年起跳;至於其餘涉案人,包括北市議員應曉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北市府前市長室主任李文宗、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他則預測,分別會被判12年、8年、8年、2年。對比實際判決結果,可以說是相當接近,尤其主嫌犯柯文哲、應曉薇、沈慶京等人,判決刑期均與預測差距2至3年左右。
劉志原當時也直言,他已經是用比較保守的角度推估,考量柯文哲近期一直有恐嚇法院、甚至揚言刪預算等政治操作,讓法官出手判重刑前,可能會稍微卻步。雖然15年還是很重,但他也提醒,檢方的求刑高達28年半;同時,劉志原還提到,柯文哲遇到的一審法官,還曾做出比檢方求刑更重的判決,當時該案遭求刑21年,但這名法官直接加碼、重判28年,因為被告的犯後態度很差。而柯的犯後態度同樣不佳,甚至有在法庭上丟水杯、罵髒話等狀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