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潘永鴻/台北報導
春節期間接連發生拖吊收費爭議,引發社會關注。交通部主秘沈慧虹昨(25)日表示,為保障民眾權益並避免拖吊業者遭汙名化,交通部正針對拖吊服務定型化契約訂定「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規範,未來若業者違反規定且未限期改善,將依消費者保護法裁罰3萬元至30萬元,若再不改善,最高可處50萬元罰鍰,相關草案最快今年上半年預告,力拚年底上路。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潘永鴻/台北報導
春節期間接連發生拖吊收費爭議,引發社會關注。交通部主秘沈慧虹昨(25)日表示,為保障民眾權益並避免拖吊業者遭汙名化,交通部正針對拖吊服務定型化契約訂定「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規範,未來若業者違反規定且未限期改善,將依消費者保護法裁罰3萬元至30萬元,若再不改善,最高可處50萬元罰鍰,相關草案最快今年上半年預告,力拚年底上路。
今年農曆大年初二,新北市烏來發生機車拋錨事件,女車主委託拖吊業者將車輛送下山,未料不到10公里路程竟遭索價10萬元,雙方最終鬧進警局;初六同一家拖吊業者在桃園市再度引發爭議,一輛電動機車拖吊不到2公里,竟開價5.1萬元,經警方到場協調後,雙方以1萬元達成和解。
針對拖吊服務爭議,沈慧虹指出,交通部規劃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內容,將明確規範契約中重要權利義務、違約法律效果、預付型交易履約擔保,以及契約解除權與終止權等共9項重點內容,讓契約具備明確依據。
沈慧虹表示,未來若業者違反相關規範,將依消費者保護法第56條之1要求限期改善,若未改正,可處3萬元至30萬元罰鍰;經再次限期改善仍未改正者,將可處5萬元至50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沈慧虹強調,此次規範並非直接訂定統一定型化契約,而是透過高速公路局與公路局的實務經驗,協助地方政府訂定相關管理規範,未來消費糾紛發生時,消保官可據此進行調處,目前已有地方政府表達訂定自治條例意願,交通部也表達支持。
交通部表示,相關應記載事項仍須與地方政府進一步討論,並送行政院與法制單位審議,預計最快今年上半年完成草案預告,目標年底正式實施,以強化拖吊服務管理並保障消費者權益。
照片來源: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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