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中心/周孟漢報導
農曆新年到,彩券行湧現人潮,許多民眾趁著年節氣氛買彩券,期待財神賜福,一舉翻身實現「財富自由」。不過,相信一定有不少民眾在對完獎後,將彩券丟入「紙類回收」,但此舉根本是「大錯特錯」,不論是刮刮樂或者未中獎的彩券,其實都屬於「不可回收物」,如果不小心丟錯,恐怕得吃上高達6000元的罰單。
刮刮樂、彩券不能回收!「這4樣」全是一般垃圾
台灣非營利環保團體《RE-THINK重新思考》近日透過臉書發文,點出了過年期間所製造出「垃圾」的處理方法,其中刮刮樂為複合材質,必須丟入「一般垃圾」;未中獎的彩券,由於是有塗層的熱感應紙,也得丟入「一般垃圾」內;若民眾有放鞭炮,紙屑、塑膠殘骸和殘留火藥物質,在燃放後請清理周邊,並丟入「一般垃圾」;另外,供桌用的蠟燭,也因燃燒後的蠟油無法回收,同樣也是丟入「一般垃圾」。

禮盒包裝學問大!視窗膜、外盒需分開丟
而在禮盒方面,由於大多外盒都是紙類材質,因此外盒需丟入「紙類回收」,若上頭有塑膠材質的視窗膜,則得另外丟入「塑膠回收」;禮盒內的泡殼,則也是丟入「塑膠回收」;至於過年許多人愛玩的仙女棒,則因為在燃燒過後為鐵棒,必須丟入「金屬回收」。

丟錯垃圾代價高!環保局示警:最重罰6000元
特別的是,近來天氣變冷,許多人愛用的暖暖包,因為是複合材質,目前無分離管道,丟棄前可用於衣櫃、鞋櫃除臭除濕,除了台中市可回收外,其餘縣市都是丟「一般垃圾」,不過民眾們務必注意,「請充分發熱完再丟,以免起火」。針對上述垃圾分類,環保局也提醒國人,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依法可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至6000元以下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