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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 羅廷瑋敗訴!遭疑「下體頂女議員」怒求償51萬 法院認證:引述來源明確

發布時間:2026/02/07 09:53:27
更新時間:2026/02/07 09:5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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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 羅廷瑋敗訴!遭疑「下體頂女議員」怒求償51萬 法院認證:引述來源明確
國民黨立委羅廷瑋。(圖/翻攝自羅廷瑋臉書)

即時中心/連國程報導

去年大罷免期間,台中1間咖啡店陳姓老闆在臉書發文,提及國民黨立委羅廷瑋曾遭控性騷擾前台中市議員賴佳微。羅廷瑋向陳男提告,要求刪文並向對方求償51萬元,法院認為,陳男該篇貼文引述之「據賴佳微的指控,在議會的攻防上羅廷瑋用下體從背後頂賴佳微」來源明確,並非主觀臆測或無中生有,而且該篇文章是針對可受公評之事進行政治性言論表達,因此判羅廷瑋敗訴,全案還可上訴。

2019年台中議會爆衝突 羅廷瑋遭賴佳微控性騷獲不起訴

羅廷瑋遭控性騷賴佳微一案發生於2019年,當時台中市議會因為議事發生衝突,時任市議員的羅廷瑋遭賴佳微指控性騷擾,獲得不起訴處分;羅廷瑋則反控賴佳微恐嚇危安罪,因為賴佳微在臉書貼文上寫「只想殺了羅廷瑋」等文字,台中地方法院判賴佳微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2025年大罷免羅廷瑋過門檻 咖啡店老闆重提羅性騷案籲投同意票

2025年5月6日,陳男在有4萬多人追蹤之臉書上提及羅廷瑋遭控性騷一事,呼籲民眾對羅廷瑋之罷免案投下同意票,遭羅廷瑋一狀告上法院。羅廷瑋認為,陳男該篇貼文具體稱他「用下體從背後頂賴佳微」等文字,容易讓民眾對自己造成負面觀感,導致自身名譽受損,因此向陳男求償51萬元,並將該篇貼文刪除;陳男則向法院表示,該篇貼文是清楚轉述「賴佳微的指控」,並非他憑空杜撰,而且羅廷瑋身為公眾政治人物,本來就可受公評,因此他並沒有損害羅廷瑋之名譽。

羅廷瑋告咖啡店老闆要求刪文並求償51萬 遭法院駁回

法院認為,陳男在該篇貼文中不僅清楚轉述賴佳微之指控,也指出羅廷瑋早在該案中獲得不起訴處分,難認陳男在發表言論時,有明知虛偽或未經查證而公然轉述虛偽事實之情事。此外,陳男發表該篇貼文時,正逢台灣民主史上所謂「大罷免」熱潮,正反意見均蓬勃發展、針鋒相對,對於此時所為之政治性言論,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保障,以滿足人民知的權利,形成公意,促進思辨及各種合理的政治、社會活動之功能,因此駁回羅廷瑋的主張,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