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部中心/劉尹淳、陳家祥 高雄市報導
食藥署公布114年輸入業登錄專案查核結果,多家業者被抓包違規,其中高雄的東侯食品公司的倉庫,被稽查存放多達35件的過期食品,其中一個品項"雞排"保存期限甚至過期8年,被依法裁罰30萬元,幸好過期食品並未流入市面。

工廠鐵門深鎖,按電鈴也無人回應,這裡是高雄的東侯食品公司,位在岡山區的廠房,以往每天幾乎都有貨車進出,總公司的倉庫,爆發囤放過期食品後,廠房一片靜悄悄。附近工廠人員表示,通常就是有,早上會有看到冷凍車進出,它這裡應該只是個倉庫,它生產線跟實際工作的沒有在這裡。

衛生局人員,把過期食品貼上封條,因為食藥署近期公布去年7月底的稽查結果,業者共有5種品項,包括肉品、油品、蔬果、水產加工品等,35件產品過期,當中最誇張的是,雞排的保存期限已過期8年,仍放在倉庫內,遭罰30萬元罰鍰。民眾表示,8年太可怕了吧,那品管有問題啦、那他留起來幹嘛,不用流入市面他做成其他加工食品啊,這樣任誰都會擔心吧。事發後,總公司照常營業,工作人員忙著用堆高機,整理一箱箱貨物,但針對食品過期,專家就說,若不小心吃下肚,恐造成食物中毒的風險。林口長庚醫院臨床毒物中心主任顏宗海表示,因為過期的雞排,其實容易受到環境中的微生物汙染,尤其細菌,烹飪當中也擔心,它會有食安的疑慮,然後會增加食物中毒的風險。高雄市衛生局食品衛生科長謝米枝表示,據查該業者銷貨對象為漁船,該批逾期食品未有流入市場相關事證,全數現場封存並已完成銷毀。幸好這次業者存放倉庫存的過期食品,並未流入市面,衛生局也將違規商品全數銷毀,後續會持續稽查,為民眾食安把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