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中心/饒婉馨報導
台灣為了防堵非洲豬瘟疫情蔓延,中央政府已正式實施「家戶廚餘禁入豬場」政策。新北市環保局為此調整回收流程,自1月1日起全面推行廚餘新制,不再需要煩惱生熟分類,僅需「瀝乾水分」即可回收。然而,若丟3大類不得回收的物品,將面臨現場拒收甚至可能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處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

環保局近日在臉書發文表示,民眾不再需要區分菜葉果皮(生廚餘)與剩飯剩菜(熟廚餘),統一於瀝乾後投入回收桶。值得一提的是,官方有特別點出「堅硬殼類」、「高纖維植物」以及「非有機雜質」為3大不得回收物品;具體物項包括大骨、蚌殼、榴槤殼,以及民眾常誤丟的玉米殼、筍殼等。這些物質因物理特性難以腐熟或易導致機器受損,已被明令禁止混入。
環保局強調並非所有食物殘渣都是廚餘,以下3種類要使用特定垃圾袋盛裝,並丟至一般垃圾:
硬質類:動物大骨、蛤蜊/牡蠣殼
生肉類:未烹煮的生肉、內臟
其他類:塑膠袋、免洗餐具

新北市各區清潔隊已受命加強隨車稽查。若民眾排出的廚餘中夾雜上述禁忌物,清潔人員將現場拒收並要求重新分類。環保局強調,此項措施並非僅止於口頭勸導,若經查獲違規且屢勸不聽者,將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規定,裁處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不等之罰鍰。政府呼籲,防疫工作需要市民在源頭端配合,落實「吃多少、點多少」的減量精神,並在丟棄前確實排除非廚餘物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