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廖予瑄報導
台中市警察局第二分局某黃姓女偵查佐,因在LINE群組內,留下「直接在盧秀燕腦門開3槍讓全世界來修理他」等言論。警方22日將其拘提到案,在昨(23)日上午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檢方認定她涉犯《刑法》第151條「恐嚇公眾」,以及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嫌重大,且有勾串證人及反覆實行之虞,訊後向台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裁定黃女羈押,但不禁見。
台北捷運中山站19日發生隨機殺人案引起社會恐慌,台中市警局第二分局一名黃姓女偵查佐,竟在社群平台Threads及LINE群組發表多則涉及槍擊、掃射及對台中市長盧秀燕開槍的恐嚇言論,引發外界不安。警方不護短,立即報請檢方指揮偵辦。
台中地檢署指出,黃女自19日晚間開始,陸續在警職同學群組及公開貼文中留言,說要對特定人士「爆頭」,並疑有模仿效應。檢方認為其言論足以危害公共安全,22日將他緊急拘提到案,並查扣手機鑑識。經複訊,認黃女涉犯恐嚇公眾及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嫌重大,向台中地院聲押禁見,法院23日晚間裁定收押但不禁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