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潘柏廷報導
台中市警察局第二分局黃姓女偵查佐,在LINE群組內留言題「直接在盧秀燕腦門開三槍讓全世界來修理他」等言論,經警方昨(22)日將其拘提到案後,並在今(23)日上午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認定對方涉犯《刑法》第 151 條之恐嚇公眾及第305條之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嫌重大,更認定其有勾串證人及反覆實行恐嚇犯罪之虞,故訊後向台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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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警察局第二分局黃姓女偵查佐,在LINE群組內留言題「直接在盧秀燕腦門開三槍讓全世界來修理他」等言論,經警方昨(22)日將其拘提到案後,並在今(23)日上午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認定對方涉犯《刑法》第 151 條之恐嚇公眾及第305條之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嫌重大,更認定其有勾串證人及反覆實行恐嚇犯罪之虞,故訊後向台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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