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林韋慈報導
立院藍白黨團去年修正憲法訴訟法,讓憲法法庭作成判決及暫時處分裁定,應經由大法官現有總額10人以上參與評議,且違憲宣告人數不得低於9人,導致憲法法庭實務運作困難,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等人提起釋憲;憲法法庭今(19)日宣判,新制立法程序有明顯重大瑕疵,違背憲法正當立法程序,且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均牴觸憲法,自本判決公告之日起「失其效力」。
此舉表示,《憲法訴訟法》原本9人才可以宣布違憲,但沒有配套方法,加上立法院用人事同意權變相架空大法官人數,導致大法官萬年8人,等同違反權利分立,導致人民沒辦法申請釋憲,所以回歸至原始的規定。
為此,《民視新聞網》特別訪問,在台北市中山區「中成國際法律事務所」職業的律師黃怡婷,她表示,總統提名的大法官人選沒辦法得到在野黨支持,憲法法庭停擺很長的一段時間,這次憲法法庭認為「立法院立法程序有瑕疵」,間接用人事任免權侵害司法權的運作,直接影響到人民釋憲的權利。希望執政者與朝野立委可以好好協商,推出適合的大法官人選,避免因為政治色彩不同而不小心扼殺色彩中立的優秀法學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