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顏一軒、陳治甬報導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入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北院自15日起一連8個工作天傳喚柯文哲、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共11名被告出庭,進行最終言詞辯論程序,全案預計在明(2026)年第一季進行宣判。針對量刑辯論部分,非本案律師陳建文今(17)日分析,由於柯文哲迄今仍採取無罪答辯策略,因此若法院最終認定犯罪事實成立,恐將不利於從輕量刑。
北院今日持續針對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進行最終言詞辯論程序,柯文哲上午穿著一身米灰色格子西裝、黑色長褲現身開庭,現場的小草相當振奮,不斷高喊「阿北加油」,面對記者喊話「高虹安的判決您怎麼看?」、「會不會覺得很委屈」等問題,他皆並未多做回應,在完成安檢程序後便直接上樓。
沈慶京到庭時,一旁有民眾高喊,「小沈你好帥」,也有不少支持者握拳替他加油;拄著拐杖、穿著毛衣與西裝外套的他看來氣色不錯,面露微笑進入北院;而應曉薇則在大女兒應佳妤的陪同下現身。
據了解,柯文哲一直到昨(16)日在法庭上仍採取無罪答辯策略;而去(2024)年4月京華城案爆發時,他就自認跟自己無關,不知道京華城最終的容積率,並強調就算印章是蓋他的章,但也不見得是他自己蓋的。
而關於柯文哲採取「無罪答辯」,陳建文表示,由於檢察官須負有舉證責任,因此他會抗辯印章不是他蓋的,所以檢方在犯罪事實部分,要說服並讓法官得以採信。
第二,陳建文說,柯文哲也抗辯沒參加委員會(都委會),因此該會的組成、過程中他是否知曉、結論部分有無經過他本人授意,須由檢察官來對證人來做詰問後,把事實還原給法院,因此檢察官負有實質舉證責任,才有辦法論證被告是有罪的情況。
至於量刑辯論部分,陳建文強調,辯護人如果要抗辯即便有罪,要採取從輕的情況,其實可以爭執的空間是比較小的;但如果被告一味答辯自己無罪,甚至把罪責推給別人的情況底下,這時候法官就會認定「被告答辯」屬於「犯後態度不佳的情況」,所以在從輕量刑的部分,就不會採取被告的說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