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中心/尤乃妍報導
許多人為了撿便宜,會網購或從國外購買醫療用品,但高雄市衛生局提醒,114年統計至11月底止查獲個人或公司違法輸入醫療器材共52件,包括玻尿酸、美容儀、除毛儀、輪椅等。均依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第25條相關規定,遭罰6萬至200萬元罰鍰,因此呼籲民眾購買前應先熟悉相關規定。

為把關醫療器材來源合法,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配合海關攔檢未經核准擅自輸入醫療器材。114年統計至11月底止查獲個人或公司違法輸入醫療器材共52件,包括玻尿酸、美容儀、除毛儀、輪椅,除此之外,民眾日常使用的OK繃、液體OK繃、棉花棒、衛生棉條、保險套、眼鏡、日拋隱形眼鏡、醫用口罩等也都屬醫療器材。民眾攜帶或網購這8種醫材入境,可採用便捷通關免申報,每人每半年每樣貨品以1次為限,且有數量限制、僅限自用,不能轉賣或轉讓,數量超過須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醫療器材專供個人自用」。

衛生局表示,今年攔檢到違法輸入醫療器材以個人居多,有民眾因國內外差價,自行進口玻尿酸被查獲,也有人因為國外除毛器、洗鼻器等器材較便宜因此購買自用,但都沒有依規定申請,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規定裁處至少6萬元。目前僅部分醫療器材可於網路販售,且販售者須為醫療器材商或藥局,產品須於國內領有醫療器材許可證,販售者於網頁刊載醫療器材品名、許可證字號等資訊。民眾在網購或是從國外想進口醫療用品回國時,應多留意相關法規,避免向境外賣家或於國外網站購買,保障自身及家人的安全,也避免觸法遭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