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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O涉性侵6女共7罪!一審判2年半 二審今日開庭「他再穿白襯衫沉默進場」

發布時間:2025/10/16 17:41:40
更新時間:2025/10/16 17: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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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O涉性侵6女共7罪!一審判2年半 二審今日開庭「他再穿白襯衫沉默進場」

圖、文/周刊王

藝人NONO(本名陳宣裕)涉嫌在2008年至2013年間多次性侵及猥褻多名女子,遭士林地檢署依7項罪名起訴,涉及對6名被害人共7次犯行,包括3次強制性交、2次強制性交未遂及2次強制猥褻。一審法院僅認定其中一起構成強制性交未遂罪,於2024年5月13日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其餘6項罪名因證據不足宣判無罪。檢方不服提起上訴,案件進入二審。

NONO被控2008至2013年間性侵、猥褻6名女子,檢方起訴7項罪名,一審僅認定1罪成立,案件進入二審審理階段。(圖/報系資料照)
NONO被控2008至2013年間性侵、猥褻6名女子,檢方起訴7項罪名,一審僅認定1罪成立,案件進入二審審理階段。(圖/報系資料照)

台灣高等法院今(16)日下午首度開庭,NONO在律師陪同下現身,仍以與一審相同的「白襯衫搭黑西裝褲」穿著出庭。面對媒體詢問「是否仍要拚全部無罪?」、「對追加起訴有何回應?」他全程沉默、不發一語,隨後步入法庭。

根據起訴書及一審判決內容,法院唯一認定有罪的案件發生於2011年。當時NONO在節目錄影結束後,藉口要載演藝圈晚輩C女回家,卻將車開往大稻埕河堤停車場。過程中,他強行擁抱並親吻對方,隨後把C女拖進後座關上車門,扯開其襯衫、試圖解開內衣並脫去內褲,甚至拉下自己褲子將C女抱至大腿摩擦。C女多次反抗並驚恐求饒後,他才罷手離開。

一審法官痛批,NONO身為知名藝人卻濫用身分與輩分,違背被害人對其信任,企圖性侵未遂,嚴重侵害對方性自主權與人格尊嚴。判決指出,他至今未坦承犯行,仍堅稱不認識被害人,亦未與對方達成和解,顯示毫無悔意,因此判刑2年6月。

該案被害人長期因害怕演藝圈潛規則與報復風險而選擇沉默,直到#MeToo運動於2023年在台灣延燒,才勇敢揭露過往經歷。

除了這起案件外,NONO仍面臨另外兩起追加起訴。根據士林地檢署8月5日的最新進度,NONO另涉2011年至2013年間涉嫌性侵一名按摩師及在車內強吻女粉絲。原本這兩案曾獲不起訴處分,但高檢署發回重查後決定逆轉起訴,檢方依強制性交罪與強制猥褻罪提告,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本案目前進入二審審理階段,台灣高等法院預計將傳喚被告及證人進一步釐清細節。判決結果尚待後續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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