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唐有為/台北報導
中秋與國慶連續假期將至,新北市勞工局提醒,中秋節與國慶日均為法定休假日,雇主必須依法給予勞工休假並照常給薪。若事業單位因營運需求,要求勞工於這兩個節日出勤,必須支付加倍工資,並應避免違法受罰。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唐有為/台北報導
中秋與國慶連續假期將至,新北市勞工局提醒,中秋節與國慶日均為法定休假日,雇主必須依法給予勞工休假並照常給薪。若事業單位因營運需求,要求勞工於這兩個節日出勤,必須支付加倍工資,並應避免違法受罰。
勞工局指出,若法定休假日當天適逢勞工的例假或休息日,雇主應與勞工協商,擇定其他工作日進行補假,且補假日期應明確約定,建議註記在排班表或以書面方式約定,以避免日後產生爭議。
針對出勤工資,勞工局說明了兩種常見的給薪方式,月薪制勞工: 若經勞工同意於法定休假日出勤,在8小時以內,雇主應加給1日工資。時薪制勞工: 雇主應就勞工實際出勤的時數加倍給薪。
不論是月薪制或時薪制,若勞工工作時數超過8小時的部分,雇主都必須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另外加成計給加班費。勞工局建議,雇主應在薪資明細上清楚區分列載法定休假日出勤的加倍工資,作為核對依據。
勞工局最後強調,雇主若違反上述《勞基法》規定,可處以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且事業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等資訊將會被公布。勞工局呼籲所有事業單位務必遵守規定,保障勞工權益。
照片來源:新北市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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