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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傷復健卻被炒!「印度姚明」布拉狀告台鋼獵鷹勝訴 資方須賠千萬薪水

發布時間:2025/09/26 16:40:01
更新時間:2025/09/26 19: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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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傷復健卻被炒!「印度姚明」布拉狀告台鋼獵鷹勝訴 資方須賠千萬薪水

圖、文/周刊王

2024-25賽季才加入PLG的台鋼獵鷹,與印度裔加拿大籍洋將布拉(Gursimran Singh Bhullar)此前爆發合約糾紛,布拉指控球隊因他的傷病問題,以莫須有的違約罪名將其解約。本案近日一審判決出爐,北院勞動法庭判決雙方契約關係自2024年4月18日起至今年4月28日止存在;並命球團給付2筆美元款項共計32萬5158.33美元(約新台幣1059萬元)與法定遲延利息,均得假執行。

2024-25賽季才加入PLG的台鋼獵鷹,與印度裔加拿大籍洋將布拉(Gursimran Singh Bhullar)此前爆發合約糾紛,布拉指控球隊因他的傷病問題,以莫須有的違約罪名將其解約。本案近日一審判決出爐,北院勞動法庭判決雙方契約關係自2024年4月18日起至今年4月28日止存在;並命球團給付2筆美元款項共計32萬5158.33美元(約新台幣1059萬元)與法定遲延利息,均得假執行。

據《ETtoday新聞雲》獨家報導,布拉自2022年7月12日與攻城獅文創簽訂3年期付費運動員合約(Paid Athlete Contract),攻城獅文創則在同年12月13日,將合約權利義務讓給台鋼運動行銷。

2024年1月6日,布拉在賽事中受傷,右腳第一腳趾韌帶二級撕裂,其後接受高能量雷射、2次PRP增生注射與復健,逐步回歸訓練。3月7日回診時,醫師評估「可在貼紮下正常訓練,無明顯不適則不需回診」。然而球團卻在3月8日寄發違規通知,4月17日以布拉「受傷逾15週且未提出體能恢復證明」為由終止合約。

布拉主張,他全程遵照醫囑與球隊安排就醫、復健與訓練,並無違約;醫師於3月7日已同意他在貼紮下正常訓練,且他在2024年5月3日以存證信函表達願意提供勞務,球團在5月9日回函否認,雇主已陷入受領遲延,薪資仍應給付;並請求確認合約存續與請領薪津及住宿津貼。

對此,台鋼獵鷹在抗辯時稱布拉的傷勢本應在2週到4週可以回場,卻久未恢復;2月20日、2月27日未出席「自主訓練」,又未提出回復證明或訓練計畫,違反合約第3.1、3.2、3.4、3.5、3.7條。台鋼又指,布拉受傷前疑有腳部「變形」狀況卻未告知,以及在IG發布對公司不利的公開批評,違反第5.4條,可依合約第7.1條終止。

勞動法庭法官認為,根據醫師與球隊防護員證述顯示,布拉受傷後持續就醫與訓練;2月22日、2月29日回診的腫脹為訓練刺激引發的發炎,非更嚴重損傷;3月7日醫師已評估「可在貼紮下正常訓練」。球團3月8日寄發違規通知,並未具體指摘違反何條何事實,僅以「恢復未達預期/登錄壓力」難認構成違約。此外,台鋼所稱「自主訓練」是否屬必履義務也存疑,且布拉前一日皆有完整訓練。至於「腳部變形未揭露」,布拉腳步X光未見異於常人,球團承接合約逾1年始提出,也難認為是影響履約之重大事實,故認不構成第3.1、3.2、3.4、3.5、3.7條違約。至於布拉在IG上發文,主要表達委任律師、透過訴訟維權與倡議同業權益,屬權利救濟範疇,難認為對公司利益之公開負面批評,不構成合約第5.4條違約。

況且,原告5月3日存證表示願提供勞務,球團5月9日回函否認,雇主陷於受領遲延。依民法,受僱人無補服勞務義務仍得請求報酬,故仍應給付2024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8日期間之薪資與住宿津貼。

(圖/翻攝司法院全球資訊網)
(圖/翻攝司法院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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