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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跟泰女結婚!同居一天稱「家裡有事」跑了 分居2年他心死離婚

發布時間:2025/09/22 13:07:58
更新時間:2025/09/22 13: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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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跟泰女結婚!同居一天稱「家裡有事」跑了 分居2年他心死離婚

圖、文/周刊王

男子阿丞於2023年和泰國籍女子小萱(均化名)結婚,但只同居一天,小萱就跑回泰國,稱是「家裡有事」,而阿丞多次希望她能回來,但女方卻一直要錢,他還發現另名男子也被同樣手法騙,阿丞訴請離婚獲准。

判決書指出,阿丞跟小萱在2023年4月結婚,婚後住在新北市,而他們只同住一天,小萱即傳訊息說家裡有事要回泰國,儘管阿丞多次要求她回家,但她都避而不談,反而一直要錢,而另名男子聯絡阿丞,他才知道對方也被小萱欺騙感情與金錢。

小萱於6月入境臺灣,經解送至桃園地檢署,阿丞遭通知後即前往,並請她簽署離婚協議書,他雖曾再次聯繫小萱,對方均無回應,2人分居迄今已逾2年,且已無聯繫,婚姻已生嚴重破綻,難以繼續維持,請求法院判准離婚。

法官根據阿丞提出的戶籍謄本、結婚登記資料及小萱的出境紀錄,確認她在2023年3月入境,並於4月13日離境,符合阿丞所說的結婚後同住一天就回泰國的情況。之後,2024年6月8日,阿丞與小萱再次見面並讓她簽署離婚協議書,這與阿丞的說法相符,小萱在7、8月間也有短暫進出台灣,這證實兩人婚後並未長期同住,也沒有再聯繫。

法官認為,兩人已分居超過2年,夫妻關係實際上已經不存在,婚姻已經出現嚴重裂痕,無法再繼續維持下去,這顯示婚姻已經無法維持,且小萱對婚姻的破裂有一定責任,因此,阿丞根據民法第1052條第2項的規定提出離婚訴訟是合理的,應該准許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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