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文/周刊王
台南一名陳姓女子兩年前透過大陸電商平台「淘寶」購買20包棉花棒,當時支付新台幣480元,商品於海關遭銷毀;未料近日竟有警方持拘票上門,將她帶回派出所並拘留一晚,最終被要求繳交新台幣10萬元罰鍰。陳女質疑政府是否「真的這麼缺錢」,對於兩年前的小額購物如今追罰實感困惑。
台南一名陳姓女子兩年前透過大陸電商平台「淘寶」購買20包棉花棒,當時支付新台幣480元,商品於海關遭銷毀;未料近日竟有警方持拘票上門,將她帶回派出所並拘留一晚,最終被要求繳交新台幣10萬元罰鍰。陳女質疑政府是否「真的這麼缺錢」,對於兩年前的小額購物如今追罰實感困惑。
據《中視新聞》報導,陳女表示,她購買棉花棒後即出國,僅知道商品被海關銷毀,並未收到任何通知函,完全沒有預料到會遭到刑事處分。她痛批因「不服從就發布通緝」,讓她只能被強制帶回派出所。事件曝光後,許多網友傻眼直呼「罰10萬比酒駕還貴」、「醫療器材不能網購,但抓買的人真的是見鬼了。」
此事件引發網友共鳴,也有人於臉書社團「台灣淘寶人」詢問:「棉花棒可以買嗎?會不會被歸為醫療用品?」許多人提醒,只要包裝註明「滅菌」、「醫」或「無菌」,就可能被歸類為醫療器材而遭罰。
基隆關在其官方網站明確指出,醫療器材進口必須申請查驗登記,取得衛生福利部許可;違者可依《醫療器材管理法》第62條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得併科罰金新台幣1000萬元以下。不過,若是個人少量自用、符合免證入境的類別與限量,例如棉棒每人上限200支,每半年可免證輸入一次,則無需申請許可財政部關務署。
根據衛生福利部食藥署資料,棉花棒屬於第一等級醫療器材,進口前未取得許可的行為,可能觸及第25條「製造、輸入醫療器材,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查驗登記,經核准發給醫療器材許可證後,始得為之。但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品項,其製造、輸入應以登錄方式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