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中心/李明融報導
近日一位民眾分享家中妹妹收到的國道罰單,竟是因為「繫安全帶不符規定」遭罰3000元,他強調當時妹妹是有確實繫上安全帶,但繫的方式卻和一般認知不同,才會依舊收到罰單。對此,,過去台南市交通局就曾解釋,若未依「三點式」安全帶設計規定的方式扣繫完善,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在一般道路上行駛未繫安全帶,可處駕駛人新台幣1500元罰鍰;若在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則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交通部「交通安全網入口」資料顯示,未依照正確方式繫安全帶恐違反「三點式」安全帶設計規定,繫安全帶應確實緊扣,避免扭曲或反轉,鬆緊度保持適中,腰帶需位於腰部以下,肩帶則應置於手臂上端以上;國道警察也為此事件提醒民眾,人類肩胛骨能承受的力量比胸骨更大,發生撞擊時,肩膀能較好地承受安全帶勒緊的力量,因此規定「肩部安全帶應置於手臂上端以上」,若將安全帶從腋下繞過,不僅在撞擊時無法發揮保護效果,還恐勒住胸骨,造成二度傷害,並強調開罰絕對不是刁難民眾,而是要提醒正確使用安全帶,保障民眾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