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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免票蓋錯章遭拒換 桃園婦氣炸「撕票」恐罰5萬

發布時間:2025/07/26 14:34:41
更新時間:2025/07/26 14:3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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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免票蓋錯章遭拒換 桃園婦氣炸「撕票」恐罰5萬

圖、文/周刊王

罷免案首輪投票26日舉行,桃園市楊梅國中投開票所上午9時30分許,一名黃姓婦人因誤拿私人印章蓋在罷免票上,要求更換選票遭選務人員拒絕後,氣憤之下將選票撕成兩半,行為恐挨罰。

據了解,黃姓婦人在投票時誤拿自己的印章蓋在選票上,發現錯誤後向選務人員要求換一張新的選票,但遭到拒絕。黃婦因此情緒激動,當場將選票撕毀。

桃園市選委會選監委員涂永光表示,依據選舉罷免法規定,故意毀損選票者將處以新台幣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行政罰鍰。黃婦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毀損選票,將依法開罰。

面對記者詢問撕毀選票的原因,黃婦並未回應便匆匆離去。

選務人員提醒,民眾投票時應使用投票所提供的印泥蓋章,不得使用自己的印章,且選票一經蓋章投入票匭即不得更換。若有疑問應在投票前詢問選務人員,避免類似情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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