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文/周刊王
京華城案持續審理,台北地院17日上午傳喚威京集團前法務經理陳俊源,釐清京華城爭取恢復12萬餘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過程,而陳俊源也是合捐給民眾黨210萬元的7人之一,他出庭證稱自己是為京華城依法陳情,並不認為捐款是在行賄,但因考量自身勞力、時間和經濟成本無法負荷訴訟過程,這才選擇認罪。
京華城案持續審理,台北地院17日上午傳喚威京集團前法務經理陳俊源,釐清京華城爭取恢復12萬餘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過程,而陳俊源也是合捐給民眾黨210萬元的7人之一,他出庭證稱自己是為京華城依法陳情,並不認為捐款是在行賄,但因考量自身勞力、時間和經濟成本無法負荷訴訟過程,這才選擇認罪。
檢察官指控,陳俊源曾是威京集團法務經理,並受公司指示捐30萬元政治獻金,給時任市長柯文哲擔任黨主席的台灣民眾黨,遭檢方認定是沈慶京行賄柯文哲的共犯,後因陳俊源認罪,已獲緩起訴確定。
陳俊源17日上午出庭,他證稱自己在2017年5月到2021年3月在威京集團擔任法務經理,並支援京華城法務工作,主要負責陳情訴訟,工作之一便是寫陳情信,爭取依都市計畫法恢復12萬餘平方公尺的樓地板面積。
檢方指出,陳俊源曾傳訊息給朱亞虎,表示他曾詢問市長和副市長秘書,更因此得到關於京華城案的晨會結論,他還了解到李姓副秘書長對京華城案「好像有看法」,已請「董」去瞭解,陳俊源對這些訊息都起初都表示不清楚、不記得,經檢察官與法官一再詢問,才稱董應是柯文哲秘書董晉曄,自己有詢問但可能沒結論。
至於30萬元政治獻金部分,陳俊源指出,2020年3月被公司詢問「願不願意捐款給民眾黨」,他答應後,便有人拿30萬元現金給他,他則到樓下永豐銀行匯款,但是誰詢問已記不得。
此外,陳俊源在檢察官筆錄中證稱是威京集團財務經理張志澄拿錢給他,但他在庭上稱自己實已不記得,是檢察官在偵查時多次訊問,他皆回答不記得,但檢察官又追問「男的女的」、「高的矮的」、「胖的瘦的」,他這才認為「可能是」張志澄,實則已不記得。
陳俊源也表示,他不認為這30萬元是賄款,也認為京華城是依法陳情,政治獻金不會影響結果,但檢察官認定捐款是行賄,他則是在行為分擔,考量訴訟的勞力、時間和費用皆非他能承擔,因而認罪,但他如知道這是賄款,自己絕不會答應,還會阻止公司這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