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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視論壇〉翁達瑞-黃光芹這個人⋯⋯

發布時間:2025/05/14 15:40:26
更新時間:2025/05/14 15:4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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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視論壇〉翁達瑞-黃光芹這個人⋯⋯
(圖/取自Pixabay圖庫)

翁達瑞 / 美國大學教授

去年總統大選前,美麗島週報做出不利於柯文哲的民調,黃光芹指控美麗島週報做假民調。吳子嘉反擊柯文哲與黃光芹是「雜碎、狗、小丑」。

黃光芹與柯文哲聯手提起公然侮辱的刑事告訴,還分別要求吳子嘉賠償100萬的名譽損失。

吳子嘉出庭時坦承出言不遜,認錯請求法官輕判。刑事方面,法官判處吳子嘉三十天拘役,可以易科罰金。民事方面,雙方對賠償金額沒有共識,將由北院的民庭繼續審理。

原來黃光芹不喜歡被罵,而且還會到法院向對方提告。其實黃光芹自己的嘴巴不乾淨,也會仗著媒體人的身份罵人。

大約三年前,黃光芹辱罵我是「不要臉的髒東西」。被我提告後,黃光芹敢做不敢當,對法官謊稱她罵的是不知名的網民,卻提不出任何證據。

北院的刑庭買單,判處黃光芹無罪。民事求償的部分由板橋地院審理,最後判處黃光芹賠償我五萬元的名譽損失。才不過五萬元的賠償而已,黃公芹還不服提起上訴。

以下是我對黃光芹這個人的評論:

一、黃光芹可以辱罵我是「不要臉的髒東的」,但不能接受吳子嘉罵她「雜碎、狗、小丑」。

二、黃光芹罵我的用語不堪,但她卻不以為意。吳子嘉罵黃光芹的用語其實還好,但她卻無法忍受。前台大校長管中閔的口頭禪是雜碎,羞辱性遠不及不要臉的髒東西。至於狗與小丑的稱呼確實有羞辱性,但受辱的是狗與小丑,不是黃光芹。

三、吳子嘉有種,願意在法庭認罪,減少司法資源的浪費。黃光芹則狡辯她罵的是別人,敢做不敢當。對五萬元的民事賠償還要上訴,浪費司法資源。

四、吳子嘉罵黃光芹算是反擊,因為黃光芹先攻擊吳子嘉做假民調。黃公芹罵我則是亂咬,她先惹我,遭駁斥後惱羞成怒才口出穢言。

黃光芹並非不知道對錯,但她只知道別人的錯,不知道自己的錯。根據這兩件官司的比較,我對黃光芹這個人只有兩句評語:

黃公芹對吳子嘉提告,墊高了吳子嘉的人格。黃光芹遭到翁達瑞提告,降低了她自己的人格。


本文轉載自:翁達瑞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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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翁達瑞(陳時奮),美國大學教授
責任編輯/吳亞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