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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柯文哲在獄中告贏了! 吳子嘉罵柯「雜碎、小丑」有罪、下場出爐了

發布時間:2025/05/05 14:28:39
更新時間:2025/05/05 15: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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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柯文哲在獄中告贏了! 吳子嘉罵柯「雜碎、小丑」有罪、下場出爐了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左下)、政治評論員黃光芹(左上)日前曾批《美麗島電子報》民調是假的,該媒體董事長吳子嘉(右)以不堪入耳詞彙回擊遭提告,吳認罪遭判拘役30天。(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徐子為報導

2024台灣總統大選期間,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政治評論員黃光芹批《美麗島電子報》民調是假的,該媒體董事長吳子嘉以不堪入耳詞彙回擊、連環批評柯、黃女,被兩人提告,檢察官蒐證後起訴公然侮辱罪;台北地院上(4)月16日開庭,吳當庭承認犯罪,法官採簡式程序審理,判處吳子嘉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

根據起訴書,柯文哲、黃光芹批評《美麗島電子報》的總統大選民調是「假民調」,被告吳子嘉於去(2024)年1月4日晚上8時許,在直播節目中以不雅的言詞辱罵柯、黃。

其中,吳子嘉辱罵柯文哲「混蛋」、「雜碎」、「小丑」、「狗」等;而對黃女,吳子嘉對其辱罵語彙,更是不堪入耳、難登大雅之堂。事後柯、黃經蒐證後,對吳提告。

檢察官認為,吳子嘉經營自媒體,透過網路或傳媒故意公開羞辱他人,對他人的名譽恐造成更大影響,要承擔較大的言責,經檢視,吳當天公開發言並對照前後文、相關言論顯然不是口頭禪,檢方依公然侮辱罪起訴他。

法官審理後認為,吳子嘉不思理性評論時事,率爾於網路直播節目上,公然以貶損名譽之言語侮辱柯、黃2人,缺乏尊重他人名譽的法治觀念,所為不該,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但尚未達成和解或取得諒解。

法官參酌憲法法庭判例,認藉網路或電子訊號方式散布的言論,易造成持續性、累積性或擴散性的侵害名譽嚴重損害,才可處罰,因此判吳有罪,量處拘役30日。

吳子嘉日前開庭後受訪表示,講髒話的確是不對的行為,他已決定從此以後不再講髒話,並向法官認罪。

柯、黃另提附帶民事求償各100萬元,法院調解未成,刑庭法裁定將其移送民事庭審理。日前庭訊後,吳子嘉表示,罵髒話要賠100萬,「好像太貴了一點,台灣還沒有這種案件」,柯文哲也每天罵人三字經,館長每天把三字經當聖經在背,也沒有人要求他們賠償1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