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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剴剴案再開庭!惡保母首度認罪 一句「開玩笑」惹怒法官

發布時間:2025/05/03 06:15:00
更新時間:2025/05/03 06: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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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剴剴案再開庭!惡保母首度認罪 一句「開玩笑」惹怒法官
剴剴案再開庭!惡保母首度認罪 一句「開玩笑」惹怒法官 。( 圖 /民視新聞資料照 )

即時中心 / 周欣儀報導

台北地方法院2日繼續審理備受矚目的「剴剴案」,曾與姊姊劉彩萱共同照顧1歲男童的保母劉若琳首度承認曾以指甲劃傷男童脖子,願意承擔過失傷害罪責,但堅稱未參與任何虐童行為,並否認與姊姊共謀。

在2日上午的審訊中,劉若琳坦承案發後刪除與姊姊的訊息紀錄,並向法官解釋曾以「裝死」形容男童手腳被綑後滑出澡盆的情形。當審判長林鈺珍追問她訊息中所提的「政府認證」含義時,她僅以「開玩笑」作答,引起不滿,法官要求她明確說明,她卻語塞無法回應。 在詰問過程中,劉若琳表示曾多次建議姊姊與社工溝通剴剴的教養難題,但最終選擇不再過問,稱因姊姊性格強勢「脾氣一來很可怕」。她也證實曾親眼見到男童玩弄排泄物的行為。 

此外,當被問及曾否指示姊姊在社工家訪期間讓男童睡覺,劉若琳稱此舉是擔心自己無心造成的傷痕會影響姊姊接案,並非意圖隱瞞真相。對於曾勸姊姊別讓男童「太自由」,她回應是想幫忙建立基本生活規律。 而在辯論階段,辯護律師林俊宏指出,劉若琳主要負責自己的托育工作,僅偶爾協助照看剴剴,對於男童的照護主體仍為劉彩萱。他強調劉若琳曾看到男童身上有傷,但因相信姊姊說法未深入探究,律師稱此為「被信任蒙蔽雙眼」。

檢方則主張,劉若琳並非旁觀者,而是與姊姊一同參與虐待行為。檢察官林岫璁指出,劉若琳不僅清楚男童被綁、被罰站的情形,還會透過訊息對男童發表辱罵言論,並與姊姊一同監控剴剴動向,形容兩人對男童展現出「無由的惡」。

林岫璁強調,姊妹二人共同照護男童115天,期間男童在封閉空間內悄然離世,應被視為共同正犯,而非單方過失。她也駁斥辯方關於劉若琳「不知情」、「未參與」的說法,認為其訊息內容與行為已構成實質參與虐待。

劉若琳的另一名律師陳奕廷則辯稱,即使她未積極阻止悲劇,也未進一步加劇風險,例如曾主動將被綁的剴剴解開並陪伴他睡覺。他指出,劉若琳沒有照護契約責任,過失傷害為其唯一承認的行為,且曾為此向男童道歉與安撫。

辯護團隊整體立場為,劉若琳確實失職,應負道德與專業責任,但不應承擔姊姊全部行為的刑事責任。然而檢方強調,兩人互動紀錄清楚顯示意圖與配合,不僅「動口」更默許「動手」,拒絕將她排除於共同犯罪之外。

旁聽席中有數名關心此案的民眾,針對律師辯詞表達不滿,引發噓聲,審判長多次制止並重申維持法庭秩序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