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梁博超報導
國民黨籍屏東縣議長周典論涉嫌在總統大選期間替鴻海集團創辦人郭台銘收購連署書,被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起訴。一審屏東地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6年,併科罰金500萬;但周典論對判決結果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22)日上午二審宣判,改輕判有期徒刑3年2月、褫奪公權5年以及併科罰金150萬元。
周典論2023年底宣布回歸藍營後不久,就遭屏東地檢署調查,發現他涉嫌出資500萬元,交付給潮州鎮長周品全等人,叮囑要用老鼠會的方式拉人,以每份500元的對價,替當時欲獨立參選總統的鴻海創辦人郭台銘連署,遭到屏檢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起訴。
屏東地院在去年8月27日宣判,認為周典論涉嫌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處有期徒刑4年,併科罰金新台幣500萬元,褫奪公權6年。但周典論對判決結果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屏檢則認為量刑太輕,也提起上訴。
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日二審宣判,撤銷原判決,從輕改判周典論有期徒刑3年2月、褫奪公權5年以及併科罰金15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