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潘柏廷報導
馮姓軍人去年(2024)在軍中涉嫌將毒品「依托咪酯煙彈」以新台幣2,000元至5,000元不等價格給同營區軍人共7次,又委託曹姓軍人帶著50顆毒煙彈帶回營區,遭到軍中查獲後全案才曝光!新竹地檢署今(11)日宣布偵結,將2人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起訴。
檢方指出,馮姓軍人去年10月起前往新竹湖口某軍營及桃園八德等地,以新台幣2,000元至5,000元不等價格,販賣含有依托咪酯毒品煙彈給同營區軍人共7次。
檢方也說到,馮姓軍人與楊姓男子協議以6,000元販售5顆毒品煙彈,並約由曹姓軍人取貨,更送曹姓軍人2顆毒煙彈為報酬,入營將毒品交給楊姓男子;結果,曹姓軍人與馮姓軍人碰頭後,交付曹姓軍人45顆毒煙彈,共計50顆毒煙彈帶回營區。幸虧,經部隊收假安檢查獲而扣得毒品煙彈50顆及聯絡用手機1支。
檢方認為,楊姓男子明知其有以通訊軟體與馮姓軍人聯繫交易毒品之事宜,仍基於偽證之故意,經檢察官以證人身分傳喚訊問時,就關於其有無向馮姓軍人購買毒品,並聯繫曹姓軍人協助攜入等重要事項, 具結後,就有無跟馮姓軍人購買5顆菸彈之事實,為不實之證述,足以影響國家司法權之正確行使。
對此,檢方認定,被告馮姓男子、 曹姓男子身為現役軍人,竟目無法紀將此毒品攜帶入營區,且意圖販售或販賣與軍中同袍,危害社會安全且損及國軍戰力,請從重量刑,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