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顏一軒、李美妍報導
針對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財劃法》覆議案,立法院邀請行政院長卓榮泰率領各部會首長進行說明的流程已於今(12)日下午結束,並於16時10分開始進行記名投票,最終兩案均遭藍白聯手以61:51的票數遭國會否決,無效票皆為0票。
行政院昨(11)日與今日一連兩天邀請卓揆率領部會首長赴立院,針對總預算、《財劃法》覆議案進行被告並備質詢;卓榮泰上台後便點出總預算三大窒礙難行之處。
第一、歲出刪減總數有爭議,要求政院自行調整刪減數高達636億餘元,有違權力分立原則,亦與預算法第49條規定不符;第二,預算刪減幅度及金額創歷史新高,針對特定機關及特定預算項目巨幅刪減,已影響法定機關正常運作及履行其法定職務;第三,預算凍結金額比前3年平均增加9倍,多項凍結案之解凍條件難以達成,將造成機關運作無法延續;部分主決議內容亦有窒礙難行」。
另,立院刪除撥補台電的1000億元,將影響民生產業甚鉅,並造成台電公司只能以舉債或再調漲電價來進行因應,但台電因負債比超過9成,舉債空間有限,若最終被逼迫調整電價,進而恐導致民生物價上揚,國人生活負擔加重,並使台灣產業競爭力出現不利影響,卓揆期盼立院以福國利民為念,重啟審議理性對話。
而針對《財劃法》覆議案部分,卓榮泰今日也做出5點說明,第一,調整各級政府稅收劃分,大幅削減中央可運用財源,直接改變中央與地方間之財政結構,卻未併同檢討中央與地方之事權分配,造成中央政府部分施政項目無法順利推動或延續;第二,修正統籌分配稅款之分配方式,進一步擴大城鄉差距,悖離《財劃法》立法本旨,且修正內容有所矛盾或欠具體明確,致窒礙難行。
第三,本次修正已大幅增加地方自有財源,《財劃法》修正條文第30條第3項有關中央政府不得減少給予地方政府之一般性補助款項金額之規定,實不合理;第四,本次修正條文將影響各級政府稅課收入預算之編列及稅款之劃解,未考量施行應有之準備作業期間,對預算秩序維持及執行,亦有窒礙。
第五,《財劃法》所定統籌分配稅款及補助款機制,原係為落實憲法第147 條地方經濟之平衡發展。為符合憲法第147 條及《財劃法》立法意旨,修正實有再予充分討論,並審慎規畫之必要。
民進黨今日下午召開中常會,發言人韓瑩會後轉述,賴清德指出,立院下午就會針對總預算、《財劃法》覆議案行表決,前者攸關國家政府的基本運作、後者則會影響政府財政及事權分配的合理性,兩項覆議案都與國家發展及人民利益有密切的關係。
賴清德重申,在台灣面對各項轉型的關鍵時刻,政府已經做好準備,要投注更多資源來面對各項挑戰,國人同胞也抱持著深切的期盼,希望朝野政黨能以國家發展為己任、以人民利益為優先,請在野黨審慎思考,讓國家能夠穩定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