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周欣儀報導
藝人王大陸,昨傳出他疑似不滿叫車平台派車,烙人圍毆司機、派車員的情況,且出手「十分兇殘」,王大陸被警方依「殺人未遂」罪嫌移送法辦。後與另一名富二代友人游翔閔,遭檢方向法院申請羈押禁見,檢方調查後認為,兩人行為尚未達到意圖殺人的程度,最終將本案相關情節,改以教唆傷害罪偵辦。法院開庭審理,裁定王大陸以500萬交保、游翔閔羈押禁見。
游翔閔經法官訊問後,認為涉犯刑法第29條第1項、第277條第1項教唆傷害罪、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第1項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有羈押之必要,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王大陸經法官訊問後,認為涉犯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第29條第1項、第277條第1項教唆傷害罪、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第1項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但考量被告王男業經檢警二度搜索查扣相關事證,且共犯游男經裁定羈押禁見,串證、滅證之風險已降低,認無羈押之必要,裁定具保新臺幣500萬元,並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