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陳思妤報導
繼「台馬二號」海纜2月中旬全斷後,「台澎三號」25日凌晨疑遭中資背景的多哥籍權宜輪斷纜,海巡署以現行犯攔停,並押返回台南安平港。南檢昨天複訊8名中國籍船員後,聲押中國籍王姓船長,台南地院今(27)日裁准中國籍王姓船長羈押禁見。
海巡署表示,25日凌晨3時許,接獲中華電信報案指稱,台澎第三海纜於將軍漁港西北方6浬處發生斷裂,已啟用備援不影響通訊,請還海巡協助查處。海巡署於凌晨2時30分即超前部署調派10079艇在現場海域監控多哥籍「宏泰」貨輪,發現該輪下錨滯留時,立即實施廣播驅離,並全程監控。
海巡署接獲中華電信通報後,並以現行犯攔停「宏」輪,因舷差過大且海象不佳無法登檢,再加派旗津艦、PP-10059艇趕往增援,將「宏」輪押返台南安平港,全案依國安層級處理原則,報請台南地檢署指揮偵辦。
台南地檢署昨天複訊8名中國籍船員後,認為王姓船長毀壞海纜相關設施罪嫌重大,有逃亡、串供之餘,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外7名中國籍船員則無羈押必要,但仍須限制住居、並禁止出境、出海,施以電子科技設備監控。法官也在今日中午裁定羈押禁見。
台南地院說明,王姓被告否認犯行,惟依卷內相關事證,足認其涉犯電信管理法之以毀壞或其他非法方法危害與海纜登陸站、機房連接之纜線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本案被告為中國籍人士,在台無固定居所,且本案尚需釐清被告在本案之分工及參與犯罪的程度;又被告為船長,具有指揮船員的權限,供述與其他被告有所出入,若使被告交保在外,可能會有逃亡或與其他共犯進行聯繫,產生勾串共犯及證人的疑慮。
台南地院指出,考量被告毀壞海纜線導致島間通信中斷,影響政府及社會運作功能,可能因通信中斷而生公共危險,犯罪情節非輕,對社會治安造成一定危害。因此,在權衡公共及私人法益受限制程度下,認應對被告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