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翁達瑞
今天有多家媒體報導,高虹安昨天在高院嗆我:「叫國中生來寫論文啊!」
媒體的報導斷章取義,讓我來還原現場的對話吧。
昨天開庭時,對造的律師指稱我也承認高虹安是傑出的博士生,把我沒說的話塞進我嘴巴。
這個說法荒唐:我揭發高虹安的論文有抄襲,怎會認為她是傑出的博士生?
我當庭反駁對造的說法:高虹安的英文程度差,博士論文有許多國中程度的文法錯誤,我不可能認為她是傑出的博士生。
高虹安不服我的反駁,指控我貶低她的能力,於是當庭嗆我叫國中生寫論文。
高虹安嗆我的這句話根本就是無厘頭!國中生沒有專業領域的訓練,如何撰寫博士論文?
真正的重點是,高虹安的博士論文有許多國中生不會犯的文法錯誤,例如第三人稱單數動詞要加「s」。
事實上,在揭發高虹安的論文抄襲之前,我就曾幫她改過英文的文法。附圖二截自高虹安的博士論文,才一小段就有六個文法錯誤:
1、雙否定的錯誤,正確是「is insufficient 」或「is not sufficient 」。
2、equipment是單數,後面的動詞應該用「is」。
3、pen and paper前面漏掉了「using」。
4、will應該用過去式的「would」。
5、to應改為「into」。
6、increase的主詞是第三人稱單數的rate,應該加「s」。
我只檢查高虹安博士論文的一小段,就找到了六個文法錯誤。我說高虹安的文法程度不如國中生,應該還算公允吧!
結論:高虹安應該回國中重修英文法,而不是嗆我叫國中生寫博士論文。
本文轉載自:翁達瑞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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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翁達瑞(陳時奮),美國大學教授
責任編輯/劉致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