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假帳案遭收押禁見近4個月時間,台北地檢署今天(26日)召開記者會,宣布依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圖利等罪起訴,共求刑28年6月,並且公布起訴書內容,有民眾質疑起訴書內容未提到準確的時間地點及金流,是否無法定罪,對此,律師林智群發文解釋起訴書內容,直言「法院未必沒辦法判喔」。


林智群說「威京小沈的銀行帳戶在2022年9月20日到10月17日間由一個吳姓助理領了1600萬元,在10月18日京華城動土典禮那天給了阿北1500萬元,阿北在不詳時間地點把錢交給橘子保管」,他整理目前1500萬元的收賄證據,列出「威京小沈的銀行帳戶在開工典禮前密集提領1600萬元紀錄」、「證人吳姓助理領現金、給錢的證詞」,以及柯文哲usb的excel表裡面記載「小沈1500」等給錢紀錄,他反問「這樣怎麼會是沒金流證據?」,林智群列出目前北檢缺乏的證詞包括「阿北承認的證詞」、「保管人橘子的證詞」、「威京小沈承認的證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