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潘柏廷、葉孟秋報導
北檢今(26)日針對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案,向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提起公訴,並求處28年6個月有期徒刑。面對柯市府任內圖利給京華城20℅容積獎勵,北市府向鼎越開發公司要求將20℅容積獎勵要回來,對此,台北市議員苗博雅受訪比喻這就是向強盜要求把搶的錢還回來。
面對柯市府圖利給京華城20℅容積獎勵,蔣市府則允諾會在兩個禮拜內會召開調查小組研議後續處置,苗博雅表示,之前批評台北市長蔣萬安是「樹懶式施政」。先前苗在議會就說過,當柯文哲被收押時,市府就應該同步展開行政調查,而議會調查小組9月份已經完成調查報告且全部公開。
接著,苗博雅提到,昨天議員們在公務委員會中詢問都發局長簡瑟芳何時處理京華城,簡瑟芳則回應,蔣萬安認為起訴後再處理;然而,現在北檢已對柯文哲提出起訴,蔣萬安還稱要兩週內才處理。
苗博雅說到,不僅蔣萬安是法律專業,而北市法務局長連堂凱也是律師,正常來說,市府早就該聘請律師團研議柯文哲起訴後如何處理京華城的相關問題。她進一步說到,按照《都市計畫法》,北市府就有權限,在通盤檢討中以檢討細部都市計畫方式把容積獎勵收回,「如果是我們做市長,早在起訴時候就展開調查小組;正式起訴後就能啟動收回容積獎勵的作業」。
對此,苗博雅痛批,不知道為何蔣萬安還要拖兩個禮拜才處理?「京華城20℅容積獎勵對於市民而言,超過100億容積利益流入不法政商勾結、私人財團口袋中,而身為台北市長最低線的責任,便是趕快討回容積」。
另外,針對北市府向鼎越開發公司要求將20℅容積獎勵要回來,苗博雅比喻這就是向強盜要求把搶的錢還回來,「四個字:緣木求魚!怎麼蔣萬安怎麼會如此天真爛漫,覺得可以叫強盜把搶到的錢放回自己口袋?這已經不只是樹懶式施政,這隻樹懶恐怕不太聰明」。
苗博雅指出,根據《都市計畫法》規定地方政府每3到5年就可以檢討都市計畫,而細部都市計畫收回與修改,完全由地方政府決定。因此,當初鼎越走細部都市計畫的巧門獲得20℅容積獎勵,北市府本來就可以用行政處分,以都市計畫通盤檢討的方式把20℅容積獎勵廢除,而廢除容獎後便能走變更建造的程序,要求鼎越變更設計,將20℅樓地板(容積獎勵)拿掉。「這都是蔣萬安自己就能做的事情,現在還要求強盜把被搶走的樓地板還給他,為什麼要把台北市長做的那麼卑微?台北250萬市民難道欠沈慶京嗎?」。
因此,她質疑,到底蔣萬安是天真爛漫無知,還是有意為之?今天長達800多頁的起訴書與證物,就已經證明京華城案是政商勾結、貪贓枉法的案子。她也強調,依照《行政程序法》關於「信賴保護」的規定是若有行賄事實,鼎越和沈慶京就不值得保護,未來也不會有國賠問題;若鼎越和沈慶京還想要求北市國償,北市就可以依訴訟中要求直接停工,「就看誰的氣長」。
最後,苗博雅無奈表示,一直不能理解,明明有那麼多能對付強盜集團的法寶,但蔣萬安非但不用,還想要強盜集團自行讓步,「市長有愧於保護市民、市庫的職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