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治中心/李汶臻報導
檢廉追查京華城容積、政治獻金兩大案數月,終於在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羈押禁見的第113天,對外召開偵結記者會、公布偵查結果。北檢依收賄、圖利、背信、侵占公益款等罪將多名被告起訴,並認定柯文哲收受賄賂並侵占政治獻金,向法院求處總計28年6個月徒刑。《民視新聞網》特別整理四大罪狀懶人包,Part 4《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的完整起訴書曝光。
台北地檢署偵辦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所涉四大弊案,包含「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案」、「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以及政治獻金專戶申報申報不實案,其中針對《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將民眾黨會計師端木正依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準文書罪嫌起訴。

根據北檢新聞稿,被告端木正明知柯文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內容有未達平衡、收支方有諸多疑義,尚未完成查核,竟出具不實之查核報告交付予監察院。且在監察院以申報帳目登載未完整,要求退回補正時,竟在未取得任何憑證下,擅自於支出項目登打「時樂公司」、「尼奧公司」、「木可公司」、「佳聖公司」共9筆不實交易,足生損害於監察院查核政治獻金之正確性。北檢審酌被告端木正執業會計師達23年,竟虛偽登載且出具不實查核報告,違背會計師專業操守、戕害政治獻金公眾監督機制,推諉犯行,犯後態度不佳,請量處有期徒刑1年。
Part 4《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的完整起訴書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