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Logo
Search

快新聞/京華城案 北檢聲請延押李文宗、朱亞虎認行賄獲200萬交保

發布時間:2024/11/22 13:03:20
更新時間:2024/11/22 13:03:20
FaceBookCopyLine
快新聞/京華城案 北檢聲請延押李文宗、朱亞虎認行賄獲200萬交保
朱亞虎(左)及李文宗(右)。(合成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首次上稿:11/22 10:57
更新時間:11/22 13:03(更新朱亞虎200萬交保)

即時中心/顏一軒報導

檢廉偵辦京華城容積率違失案,由於已認罪的威京旗下鼎越開發前董事長朱亞虎、柯文哲大帳房李文宗的羈押期限即將於本月27日屆滿;北檢今(22)日上午向北院聲請延押李文宗,至於朱亞虎則因認罪而獲得「具保停押」;院方開庭後裁定他200萬交保,全案預計12月底前將會偵結。

北檢透過新聞稿說明,李文宗所涉《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刑法》第336條第1項公益侵占、第342條第1項背信等罪嫌,其與共犯或證人間就相關犯罪事實之供述歧異,且尚有共犯滯留境外,相關事證仍待追查,故有事實足認其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若未予延長羈押,恐使案情隱晦不明之風險驟升,難以有效追訴,因此今早已將延押聲請書送至北院。

另,朱亞虎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4項、第1項對公務員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嫌,審酌其所涉及之相關犯罪事實,於羈押期間已使其充分陳述及答辯,雖仍存在羈押之事由,惟無羈押之必要,而「得以具保替代羈押」,因此今早也已依法於向北院聲請具保停止羈押。

北檢強調,鑑於本案在押被告是否聲請延押,受社會輿論高度關注,經審酌公共利益之維護與合法權益之保護,認有說明必要,爰依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8條第1項第1款規定進行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