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梁博超報導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10日自行在臉書爆料,稱最近每天都有人輪流到她家騷擾、還有一名行徑怪異男子在對面徘徊並對室內拍攝;徐巧芯昨(11)日更到派出所提告《跟騷法》。但律師林智群卻認為,這起案件若徐巧芯是以《跟騷法》提告的話,「應該是告不成」。
律師林智群昨晚在臉書分析,認為徐巧芯告《跟騷法》應該是告不成,因為《跟騷法》在制定過程中,就有討論過「要不要把全部跟蹤騷擾行為」都列入。
但林智群指出,有些債權人也會到債務人公司要錢,「如果把這種行為都納進去,那跟騷法反而會變成債務人對付債權人的工具」。後來立法院就決定,《跟騷法》的「跟騷行為」必須跟「性」有關係;至於其他跟「性」沒關係的行為,則不屬於《跟騷法》的適用範圍。「除非徐巧芯可以證明對方是想追求她,不然用《跟騷法》是告不成的。」
不過,林智群也強調,就算政治人物的立場不同,也不該侵擾到個人私人生活;如同徐巧芯之前跑去副總統賴清德老家拍照打卡,作一波政治操作、衝流量,讓人感到不以為然。「就是因為這種行為不妥,所以我們不要做,而不是因為對方沒品,我們就要跟對方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