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顏一軒報導
世界最大加密資產交易所幣安(Binance)創辦人兼首席執行長趙長鵬(Changpeng Zhao)去(2023)年11月承認在美國洗錢並宣布辭職後;西雅圖聯邦法院4月30日宣判他4個月監禁,但這遠比檢方要求的3年刑期還要低的許多。
根據中東媒體《半島電視台》(Al Jazeera)4月30日報導,趙長鵬的有罪判決是西雅圖聯邦法院法官瓊斯(Richard Jones)所做出的,他拒絕了檢方向趙長鵬求刑3年的請求。
據報導,趙長鵬曾被視為加密貨幣產業最具有權力的人物,是繼FTX創辦人班克曼-佛里特(Sam Bankman-Fried)之後,第二位遭判刑入獄的加密貨幣產業負責人。
報導提到,今年3月,佛瑞德因從現已破產的FTX交易所中,竊取客戶80億美元,而遭到判處25年徒刑。
去年11月22日,趙長鵬坦承違反美國《防制洗錢法》(Anti-Money Laundering Law),並同意支付總計43億美元(約新台幣1349億元)的罰款來換取和解;同時宣布請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