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影音中心/曹華芳報導
沒見過這種要求!高雄警員23日巡邏時行經通山路,盤查一輛搖晃的自小客車時,發現鍾姓駕駛身上有濃厚酒味,警員便要求他接受酒測,然而在吹酒測器時,男子頻頻還沒完成就停止吹氣,警方要求他配合時,他突然伸出雙手,要警方直接上銬,而在員警耐心勸導下,鍾男終於完成酒測,並被驗出酒測值高達1.01g/dl,最終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


鍾男不願配合酒測,讓員警相當無奈,只能不斷告知男子這樣是消極不配合,最終在警員半鼓勵半催促的勸導下,男子終於配合酒測,被驗出酒測值高達每公升1.01毫克,且經警方調查,發現鍾男於109年曾因酒駕,遭地檢署為緩起訴處分期間2年,但鍾男仍抱持僥倖心態在次酒駕,此次被逮除可能依刑法公共危險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交通違規方面,十年內再次酒駕可處新台幣12萬元,且吊銷駕駛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