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影音中心/吳和諺報導
擁有百萬訂閱的網紅「波特王」與前東家「聚暘新媒體」因合約問題鬧翻後,去年6月雙方終止合作,事後發布了兩支影片,反被前公司提告誹謗,經高雄地院審理後,認定波特王言論不構成誹謗,判他無罪,近日波特王在影片中公開判決書,表示「感謝司法還我一個清白」,也細數前公司告的8大罪狀,讓他忍不住嘆:「回過頭來看覺得很瞎」。
波特王公開判決書內容,他因為曾在影片中說,「小粉紅時事影片被前公司限制拍片數量」、「前公司利用他的肖像來賺錢」、「Youtube頻道分潤公司沒分到錢」、「幫公司賺了億」、「前老闆買了4間房子,1台賓士」、「業配款項沒給,前公司欠我錢」等言論被對方提告誹謗,而判決書結果顯示,根據對話紀錄,前老闆確實有希望波特王能減少拍攝影片數,也曾指示頻道收益由波特王直接領走,因此認定波特王所說並無誹謗,聚暘有過度延伸和曲解他的言論。

經法院認定,波特王的言論並無誹謗,他認為,也是變相認證他說的都是事實。(圖/翻攝「波特王好帥」Facebook)

波特王女友荒姨也被前東家提告偷公司資源,而經過法院判決後,刑事和民事都是無罪。(圖/翻攝「波特王好帥」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