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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2警追捕嫌犯林信吾,突遭利刃割喉、身中多刀,不幸因公殉職。警政署今(15)日表示,2名殉職的員警適用已修正的警員執勤遭暴力,意外危害導致死亡、殉職等相關條例,因此,各獲新台幣1400萬元最高額慰問金。
台南市警局接獲民眾失竊機車報案,員警凃明誠獲報後備勤,而曹瑞傑為交通稽查勤務,隨後兩人駕駛一部巡邏車追到台江大道及北汕尾路口進行追捕,員警陳俊安則是騎乘警用機車在後。未料,凃明誠、曹瑞傑兩人突遭嫌犯林信吾持刀殺害,送醫搶救後雙雙殉職。
據中央社報導,警政署今日表示,為了健全警員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意外危害的照護,行政院於4月15日及6月23日分別修正「警察人員因公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警察人員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失能或半失能照護辦法」相關條文,且放寬「因公殉職」的相關定義。
警政署說到,修正條例的重點包括了警員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意外危害導致全失能、死亡及殉職者,慰問金由新台幣600萬元至700萬元,調高到1200萬元至1400萬元。以台南市8月間發生2名員警因公殉職案件為例,是首次適用新修正辦法,已在日前核定2名殉職員警各為1400萬元最高額慰問金。
警政署提到,在醫療照護方面,增訂了就養方式與補助項目,安置就養的每月最高補助額度由5萬元提升至8萬5000元,希望藉此減輕警員負擔。另外,也放寬因公殉職定義為執行交通指揮或稽查、處理爆炸物品、搶救災害或參與演習、擔任特定警衛任務、巡邏或埋伏、拘提或逮捕案犯及其他有關法令規定勤務,員警處理對生命有高度危險事故,若因遭受暴力、意外危害導致死亡,可以最高撫卹等級給遺族妥適照顧。